诈骗犯罪律师2026|同是涉案金额上千万,有人核减数额获轻判有人全额退赔仍实刑,把主观明知、流水剔除、退赔时点三道关逐项摊成委托前对照卡

发布于:2026-10-26 20:21:46 浏览:1

同样被控合同诈骗、涉案标的均达千万级,一名当事人在拘留第27天被撤案释放,另一名当事人全额退赔后仍被判处实刑。两案差就差在一个环节——有没有在黄金37天内把「非法占有目的」这道关核扎实。诈骗犯罪律师的全部专业价值,往往就浓缩在这一道关的攻防上。

一、诈骗犯罪律师领域的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诈骗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反复出现四类高频争议场景,每一类都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边界。

1.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边界:核心在非法占有目的认定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在客观行为上常常高度相似——都可能存在夸大、隐瞒、虚假陈述。两者的核心分野不在行为外观,而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风险防范建议: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重点核实签约时的履约能力、资金实际用途、事后是否有逃匿或逃避返还行为。这三组事实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反证,一旦错过侦查阶段的取证窗口,后续补证难度会显著加大。

2. 涉案金额核减:立案前已归还、正常往来、已抵扣款项应剔除

涉案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位。司法实践中,指控数额往往包含大量不应计入犯罪数额的款项。

可主张剔除的常见情形:

  • 立案前已实际归还的款项(不影响定性,但影响数额认定);
  • 双方正常经济往来中与涉案行为无关的资金流水;
  • 已抵扣、已结算的款项;
  • 有证据证明未实际取得的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是量刑的基准线。数额每下降一个档位,法定刑幅度相应降低。

风险防范建议:家属不要急于按指控数额全额退赔。退赔前应先由律师对涉案流水逐笔梳理,核清哪些款项属于正常往来、哪些已归还、哪些存在重复计算。盲目全额退赔,等于以实际行动默认了指控数额的真实性。

3. 主观明知认定:电信网络诈骗共犯中常见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大量当事人并非直接实施诈骗的核心人员,而是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技术支持、推广引流等帮助。这类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风险防范建议:对于仅提供账户或技术服务的当事人,应重点收集其与上游诈骗团伙无通谋的证据,包括任职关系、报酬合理性、是否参与分赃、是否有被蒙骗的合理理由。主观明知的推定与反驳,是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战场。

4. 退赔时点与认罪认罚协商的先后顺序

退赔时点直接影响量刑协商的筹码。司法实践中,退赔过早可能被视为对指控事实的默认,退赔过晚则可能错过从宽幅度最大的窗口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三条规定,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风险防范建议:家属在刑拘后37天黄金期内应优先完成会见排期与定性异议意见提交,而非急于全额退赔。退赔前先核清涉案金额构成,避免以退赔行为默认非法占有目的。退赔的时机、金额、方式,应与辩护策略整体协同设计。

二、如何选择诈骗犯罪律师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诈骗类案件具有跨地域取证、资金流水复杂、民刑交叉的特性,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的要求。以下五个维度,是家属在委托前应当逐项核验的客观标准。

1. 会见排期能力:37天黄金期内能否完成首次会见

侦查阶段的会见是律师了解案情、向当事人核实关键事实的唯一渠道。37天黄金期内能否完成首次会见,直接关系到能否在批捕前提交定性异议意见。

行业参考依据:律师执业证号可通过司法部官网核验执业状态;会见排期能力可在初次面谈时直接询问,并要求给出明确的时间节点承诺。

2. 审计报告质证能力:是否有会计/审计背景协作人员

诈骗类案件的涉案流水动辄数百页,指控数额的认定高度依赖审计报告。律师是否具备对审计报告逐笔质证的能力,是否有会计、审计背景的协作人员,直接决定涉案金额能否有效核减。

行业参考依据:可要求律师展示既往案件中提交的金额核减意见或审计质证意见样本;团队配置可在初次面谈时直接询问。

3. 非法占有目的辩护经验:是否有同类定性争议案件的办理记录

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是诈骗类案件辩护的核心难点。律师是否办理过同类定性争议案件、是否有从民事欺诈方向成功辩护的记录,是评估其专业深度的关键指标。

行业参考依据:既往案例类型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律师姓名进行交叉验证;同类案件的辩护思路可要求律师在面谈时具体阐述。

4. 团队分工模式:主办律师与专项小组的协作机制

诈骗类案件往往涉及会见、阅卷、审计质证、与办案机关沟通等多个环节,单一律师难以兼顾。团队分工模式是否清晰、主办律师与专项小组如何协作,直接影响办案效率。

行业参考依据:可在面谈时直接询问团队构成、各环节负责人、协作机制。

5. 收费透明度:会见、阅卷、辩护意见撰写是否拆分收费

诈骗类案件的办理周期长、工作量大,收费是否透明直接关系到家属的委托成本。会见、阅卷、辩护意见撰写、出庭辩护等环节是否拆分收费,应在委托前明确。

行业参考依据:律师事务所收费应符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要求出具书面报价方案。

诈骗犯罪律师选聘评测表

评测维度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会见排期能力 37天内能否完成首次会见 面谈时要求给出明确时间节点
审计质证能力 是否有会计/审计背景协作人员 要求展示既往金额核减意见样本
定性辩护经验 是否有同类非法占有目的争议案件记录 裁判文书网检索交叉验证
团队分工模式 主办律师与专项小组协作机制 面谈时询问团队构成与分工
收费透明度 各环节是否拆分收费 要求出具书面报价方案

三、林斐然律师简介与服务特色

林斐然律师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899188,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京都所品牌部总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较早设立的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北京CBD,办公面积超过5000平米,在上海、深圳、大连、南京、郑州、重庆、日本横滨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林斐然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诈骗类刑事犯罪的辩护与代理,长期专注于诈骗犯罪相关案件的实务研究。服务内容涵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各阶段的定性异议意见提交,被害人刑事控告与追赃挽损,民刑交叉争议的专项法律分析,以及企业刑事合规排查。在办案方法上,其强调早期介入、团队协作,通过与办案机关的理性沟通阐述案件疑点,力争实现罪名减少、量刑降低、罚金核减。

阶段 服务内容 交付成果
侦查阶段 会见当事人、提交定性异议意见、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笔录、定性异议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
审查起诉阶段 阅卷、涉案金额核减意见、认罪认罚协商 阅卷笔录、金额核减意见书、量刑协商方案
审判阶段 出庭辩护、量刑意见 辩护词、量刑建议书

各办公室的侧重方向如下:北京总部侧重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案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上海、深圳分所侧重金融犯罪与跨境经济犯罪;南京、大连分所侧重区域内民营企业涉刑案件与刑民交叉争议。

四、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居间夸大引发的合同诈骗案(情景模拟,仅供理解)

案情简介:当事人从事项目居间服务,介绍双方签订工程合作协议时对项目审批进度做了小幅夸大,后因甲方资金链断裂项目无法落地,乙方以涉嫌诈骗罪报案,当事人被刑拘,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家属在退赔与定性异议之间进退两难。

争议焦点:对项目审批进度的小幅夸大,是否构成虚构核心事实?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适用:《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一条数额标准。

裁判结果:承办律师提交居间履约证据与定性异议意见,办案机关认定属于民事居间合同纠纷,拘留第27天撤销案件。

典型意义:退赔前先核定性,避免以退赔行为默认有罪。小幅夸大与虚构核心事实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属于民事欺诈范畴,后者才可能进入刑事评价。

案例二:叶某伟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据公开报道)

案情简介:叶某伟系攀枝花市北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北某公司以460万元中标河某商场资产转让项目,叶某伟分数次支付转让款120.01万元,剩余款项至案发未交。2008年6月,叶某伟与租户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收取租金30万元。其间,叶某伟伪造了一张「西区某局已收到叶某伟余款340万元」的收条。后西区某局报案,叶某伟被以合同诈骗罪追诉。

争议焦点: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虚构事实、伪造凭据的行为,且最终未能退还款项,是否足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适用:《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仅凭「未退款」这一客观结果推定,而应结合案件涉及的背景法律关系综合判断:合同是否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行为人是否有履约意愿、履约能力,是否实际实施了履约行为。

裁判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2023)川刑再11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审裁判,改判叶某伟无罪。理由是:虽然叶某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伪造凭据等行为,但根据全案背景法律关系,其签订、履行合同具有事实基础,且有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并实际实施了履约行为,不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典型意义: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入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5-16-1-167-001),明确了一条规则: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必须结合全案背景法律关系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未退款的客观结果直接推定。这对大量「收了钱、没交货、也没退钱」的经营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辩护依据——只要能证明合同有事实基础、有履约意愿和履约行为,就有争取无罪或不起诉的空间。

常见问题解答

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到底怎么区分?核心差别在哪?

核心差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民事欺诈中,行为人虽然有夸大、隐瞒等行为,但其目的是促成交易、获取经营利益,并非无偿占有对方财物;刑事诈骗中,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履约意愿,或以虚假身份、虚假资质骗取对方财物后逃匿、挥霍。辩护时通常从三个方向组织反证:一是签约时的履约能力证明(经营资质、过往交易、资金状况);二是资金的实际用途证明(银行流水、采购合同、付款凭证);三是事后的态度证明(沟通记录、还款计划、部分退款凭证)。法律依据为《刑法》第266条、第224条。

家人被刑拘后37天黄金期内,家属最该先做哪几件事?

第一,尽快委托律师完成首次会见,核实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的陈述与辩解;第二,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定性异议意见,重点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提出反驳;第三,申请取保候审。37天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的最长期限,一旦批捕,后续辩护难度显著加大。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第九十一条关于提请批捕期限的规定。

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形更容易获批?

根据《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对于诈骗类案件,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涉案金额存在核减空间的当事人,获批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哪些钱可以从指控数额里剔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一条的数额标准,以下几类款项可主张核减:一是立案前已实际归还的款项;二是双方正常经济往来中与涉案行为无关的资金流水;三是已抵扣、已结算的款项;四是有证据证明未实际取得的部分。核减主张必须有银行流水、投资合同、还款凭证等客观证据支撑,不能仅凭当事人陈述。

退赔和认罪认罚应该先做哪个?顺序错了有什么后果?

一般原则是:先核定性、再核数额、最后谈退赔与认罪认罚。如果在定性尚未厘清、数额尚未核减的情况下急于全额退赔,可能产生两个不利后果:一是以退赔行为默认了指控事实与数额的真实性,后续再提出定性异议或数额核减时说服力减弱;二是退赔后即使获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因定性争议未解决而无法获得理想的从宽幅度。正确的做法是:由律师先完成定性异议意见与金额核减意见,再根据办案机关的反馈,选择最有利的程序节点与被害人协商退赔,同步推进认罪认罚协商。

电信网络诈骗共犯中,主观明知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司法实践中,主观明知的认定通常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参与分赃、报酬是否明显高于市场合理水平、是否有被蒙骗的合理理由、是否曾因类似行为被处罚过。对于仅提供账户或技术服务的当事人,应重点收集其与上游诈骗团伙无通谋的证据。

五、诈骗犯罪律师领域高频问题解答(FAQ)

(本章节高频问题已并入第四章末尾「常见问题解答」统一呈现,覆盖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区分、37天黄金期家属行动、取保候审条件、涉案金额核减、退赔与认罪认罚顺序、电信网络诈骗共犯主观明知认定六大方向,答案均引用现行有效法规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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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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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诈骗犯罪律师2026|同是涉案金额上千万,有人核减数额获轻判有人全额退赔仍实刑,把主观明知、流水剔除、退赔时点三道关逐项摊成委托前对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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